原创热评|董晓刚:对酒驾干部的查处怎么能仅限于酒驾
今年3月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评论文章,强调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执法的力度,不仅要严查严处党员干部酒驾和醉驾问题,还要了解核实在哪里吃喝、有哪些人参与、谁组织的局面以及谁买单。(澎湃新闻2023年5月30日)
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八项规定在全国上下深入推进,党风政风持续好转,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持续提高。但是,仍然有一小部分党员干部,无视党规政纪,主动或被动违反规定。其中,酒驾的问题,在基层党员干部中就偶有发生。
近日,云南省罗平县阿岗镇党委书记贺永权就疑因酒驾问题被查处过,因酒驾被查处没有影响升迁而受到网友质疑。酒驾问题是否影响个人升迁事小,引人质疑执纪监督和干部管理事大,必须引起高度重视。
要消除事件影响,需要我们重新审视整个事态发展,深入分析背后形成的原因,找准问题根源,制定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。个人认为,需要“还原”事件的三个方面。一是还原酒驾干部酒宴场景,查清其参与的酒宴有哪些人参加,是否是公款消费,是否是在工作日,产生的费用由谁支付等等问题。二是还原酒驾干部的处理细节。一个方面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对他个人的处理,是否是有理有据处罚适当?另一个方面是按照党纪政务处分相关规定,是否依法依规对他进行了处理?如果处理了,影响期是多久?第三个方面是干部提拔使用过程是否规范,提拔使用是否还在影响期内等等。整个过程,如果有违纪违规行为,立即放下,落实整改;如果是合理合法合规的,就事件过程向网民作一说明。
查处酒驾干部不限于酒驾,只是干部管理的一个方面。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告诉我们,加强党员干部,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管理,需要在比普通群众要求更高、管理更严的标准上,加上诚实守信、孝老敬亲等内容,对他们的高标准、严要求,再用他们来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出示范,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勤劳致富。